根据工作安排,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昆区、青山区、东河区、九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稀土高新区建设管理局对辖区内16家物业服务小区开展专项抽查检查,现将第二批典型案例予以公开通报。
案例一:青山区梧桐府(内蒙古福强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)通过抽查检查,发现该项目未按要求公开小区内电梯广告等公共收益收支情况,小区内堆放垃圾未及时清理导致存在消防隐患,电动自行车停放无序、自行车停放杂乱。
该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《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》第五十三条第四项规定履行义务,同时依据第七十五条第二项规定,对该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,下达《物业管理项目检查督办单》,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限期整改,该物业服务企业未在整改期内将上述问题予以认真整改,按照《包头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计分标准》(试行)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,一次性扣5分,相关问题移交属地住建部门进一步予以行政处罚。
展开剩余69%案例二:昆区禧瑞都2期(包头市金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)通过抽查发现该项目无消防应急预案,消防控制室无人值守、没有值班记录,消防栓玻璃破损且无消防设施设备日常维保记录,未配备具有相应消防从业资格人员。五方对讲无人接听,电梯内无监控,10栋1单元、2单元楼道内停放数辆电动自行车,逃生通道堆放杂物,存在严重消防及电梯安全隐患,环境卫生差。
该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《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》第五十三条第四、五、六项、第六十二条第十四项履行义务,存在的严重履约问题,同时依据第七十五条第二项规定,对该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,下达《物业管理项目检查督办单》,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限期整改。该物业服务企业不配合整改,至今未将整改情况予以反馈,按照《包头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计分标准》(试行)占用消防通道等安全隐患问题,一次性扣5分,相关问题移交属地住建部门进一步予以行政处罚。
案例三:九原区中惠新城(包头市恒慧兴物业有限公司)通过抽查检查,发现该项目34号楼1单元内停放电动自行车,消防控制室无人值守且没有值班记录,2023年消防设施设备维保记录不完善。
该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《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》第五十三条第四项、六项、第六十二条第十四项规定履行义务,对该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,下达《物业管理项目检查督办单》,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限期整改。按照《包头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计分标准》(试行),占用消防通道等安全隐患问题,一次性扣5分。该物业服务企业已按时整改上述问题,目前我局依法对该物业服务企业做出暂不予处罚决定。
案例四:昆区瀚星华府(包头市鼎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)通过抽查检查发现该项目无消防应急预案,无消防设施设备维保记录,2号楼3单元防火门闭门器缺失,防火门常开,消控室未配备挡鼠板。监控设备无检查记录,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停放无序。
该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《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》第五十三条第四、六项规定履行义务,对该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,下达《物业管理项目检查督办单》,目前该物业服务企业未按整改时限整改到位,相关问题移交属地住建部门进一步予以行政处罚。
案例五:昆区华丽家族(包头智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)通过抽查检查发现该项目无消防应急预案,无消防设施设备维保记录且消防设施损坏,小区内飞线充电。五方对讲无法使用,且长时间未进行维修处理。小区路面多处破损未及时修复。防汛应急预案不完善。无监控设备维保记录、检查记录。
该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《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》第五十三条第三、四、六项、第五十五条第四项履行义务,同时依据第七十五条第二项规定,对该物业服务企业下达《物业管理项目检查督办单》,按照《包头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计分标准》(试行)私拉电线充电、消防设备缺失等安全隐患问题,一次性扣5分,该物业服务企业未按整改时限整改到位,相关问题移交属地住建部门进一步予以行政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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